丹 东 钢 琴 专 业 委 员 会
钢琴教师教学资格评比条件 及 2006至2007年度评比结果
评比条件:
为了规范丹东钢琴教学市场、净化钢琴教学环境,丹东钢琴专业委员会从2007年起将对我市钢琴教师进行考核认证,把教学水平较高、德才兼备的钢琴教师向社会推荐,评比结果将在丹东钢琴网上公布并公开发放钢琴教师教学资格证书(有效期一年),评比每年进行一次,现将评比条件公布如下:
一. 参评教师必须做到以教书育人为先,自身具有较高教学水平,为人师表,德才兼备。
二. 参评教师必须由国家正规艺术院校毕业,专科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好的社会反响。
三. 参评教师必须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学员参加全国钢琴考级或各级钢琴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四. 参评教师必须具有集体荣誉感及责任心,积极响应学会号召,按时参加学会组织的各项学术交流活动及会员大会;积极推广艺术文化普及活动。
以上为丹东钢琴专业委员会钢琴教师教学资格评比条件,学会每年将定期组织评议小组对参评教师进行集体评议,评议过程及结果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丹东钢琴专业委员会
2007年10月19日
评比结果:
2007年10月19日公布首届教师资格认证名单